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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內寬頻上網「龜速」,早已不是新鮮事。不過消基會調查發現,國內寬頻平均下載速率世界排名倒數第4位,速率僅是第1名瑞典的1/6左右,簡直就是差了一大截。更驚人的是,消費者花的銀兩竟是已開發國家的2倍,等於是花大錢買「慢」速,難怪民眾很不滿,抱怨不斷!

  消基會引用「經濟合作開發組織」(OECD)針對全球34個國家、686家電信營運商的調查資料顯示,全球寬頻服務平均下載速率為37.5Mbps。其中最快速的是瑞典,高達86Mbps,鄰近台灣的日本則是80Mbps,韓國為55.6Mbps。不過台灣卻是「吊車尾」的「慢郎中」。

  依照台大測速網的資料揭示,國內屢遭民眾批評的寬頻網速,實測平均下載速率為13Mbps,上傳為2.7Mbps,下載速率竟只是瑞典的1/6左右。若從最高速的速率來看,瑞典、韓國均高達1Gbps(1,024Mbps),日本則有205Mbps的水準,但國內受限供裝距離,頂級速率可能僅為50Mbps。

  台大電信工程學研究所教授林宗男表示,台灣寬頻平均下載速率是世界倒數第4名,以業者降價後的價錢計算,我國「寬頻上網費用」仍高居世界第2,費用約為已開發國家的2倍。

  消基會認為,國內民眾花費相較於他國昂貴的價錢,但享受到的寬頻網路服務,卻反而較為慢速,實在不合理。

  對此,中華電信回應,消基會引用的是舊資料,中華電信自去(100)年推出50Mbps與100Mbps後,平均速率為22.22Mbps。在上網費用方面,以100Mbps的光纖為例,新加坡7,039元、日本2,524元,韓國則是1個IP定價1,320元,相較之下,中華電信8個IP僅1,399元,明顯較為便宜。

  不過,消基會指出,民眾花費不同費率申裝20Mbps、50Mbps等不同速率的光纖或ADSL,照理說,月租費不同,上網連線速率應有所區別。然而電信業者的合約,卻常出現「本產品不保證頻寬」,也就是說,繳交50Mbps的高額月租費,但給消費者使用10Mbps的頻寬,業者並無違反合約。

  消基會認為,主管機關不應該放任業者祭出「看的到,卻吃不到」的廣告,像英國就要求業者須證明,10%的訂戶可達到廣告宣稱的速率;美國的聯邦通訊委員會(FCC)也主動研擬相關規範,因此政府可參考他國作法,或是要求業者將不同速率寬頻服務的涵蓋地區,依速率明列於網站上,提供給消費者參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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